1、做文明读者。馆内严禁吸烟,不准大声喧哗。
2、办理借书证须带本人身份证,一张一寸照片及100元钱押金。
3、图书借阅证仅供本人使用,不准转借或转让他人。
4、外借图书每次不能超过两本,并且图书价值不得超过押金。
5、外借图书不能超过30天,每超一天收取滞纳金0.1元。
6、读者办好手续后,在指定位置存好所带物品,拿“代书板”入库取书,不要乱拿乱放。
7、图书、借书证内的条形码要保持完好。图书如有损坏或丢失,按定价的两倍价赔偿。
8、不得偷书,如发现偷书者按书价的10倍罚款。
9、退证时须持借书证和押金单办理,丢失押金单的押金作废,不予退还。
10、开展个人外借、集体外借、预约借书、上门服务、解答读者咨询等服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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